索引号: | 11411400005836966X-029-00000112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效日期: | 2023-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科文〔2023〕1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科技局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3262号提案的答复
闫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是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吸引高端科技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主体。2021年以来,我市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力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改革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丘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以及《商丘市科技局关于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针对科技型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纾困解难政策,不断优化科技型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到2022年底,我市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31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2家、河南省“瞪羚企业”5家,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157家,全市240余家创新型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3.35亿元,以上各类创新型企业中新增了高新技术企业113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240家,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高。
下一步,根据建议,准备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宣讲月、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等主题活动,积极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培训,引导帮助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活动。
二是着力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推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在省级高新区获批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专班,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方式助力中小企业资源对接、要素整合,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体系。
三是数字化赋能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广一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上云”,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的产品附加值。
四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省市“揭榜挂帅”项目攻关,积极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家、省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帮助企业争取各级研发项目和资金支持,帮助我市主导产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五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精准服务,严格落实各种奖补。加强与工信、发改等部门联系,建立动态跟踪管理体系。对新入规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头雁”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六是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倾斜,以“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抓手,探索“政银企业”合作模式,着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孵化和备案成功率。
商丘市科技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0370-3289213
联系人:朱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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