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6966X-029-00000101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科文〔2023〕1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科技局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胡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强市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研发投入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能力的主要指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出“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近年连续出台了《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发﹝2013﹞6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商政﹝2020﹞10号)、《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意见》(商发﹝2022﹞15号)等一系列文件。对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园区等创新活动给予奖补支持。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相关资金,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2022年,全市科技支出完成14.75亿元,同比增长25.6%,争取上级科技研发补助经费1209万元,有力促进我市科技研发创新驱动。《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人社﹝2022﹞18号)文件规定,对新引进的博士生、硕士生给予每月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助力我市科技创新发展。
对市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的关键技术难题或重大共性需求,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之间组织的联合体进行揭榜挂帅攻关。对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已经比较成熟且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市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积极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市、县(区)税务、财政部门每年对企业上年度已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并实施研发投入增量补助政策。落实省级研发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省级负担比例不超过50%,具体补助比例分年度确定,市、县(区)财政分担剩余部分的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总之,围绕抓牢抓实科技强市的主要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主线,以人才聚集推动创新要素聚集,以创新新优势打造发展新引擎,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力度,加快构建创新链产业链高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全面增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
商丘市科技局
2023年6月28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0370-3289909
联系人:王学文
